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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
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布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丙级
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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